有一种心情叫做这样也好。
如果我从小就生长在家乡,从来也没离开过家,或许倒也自在得没有打扰。也不会因为觉得自己缺少了丰富的体验而觉得可惜。如果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乡,从没离开过祖国,一直在那里学习谋职,或许也无所谓每次离开或是归来总免不了的内心的涟漪。听飞鱼秀里的他们说,好多英国人在自家的小镇里一住就是一生,倒也觉得满足有趣。好歌曲里的一个唱木心的《从前慢》,
从前的日色变得慢
车,马,邮件都慢
一生只够爱一个人
从前的锁也好看
钥匙精美有样子
你锁了 人家就懂了
但现在的我们过的并不慢。而且一旦离开了,家乡在我们眼中就变成不一样的地方。熟悉的每个角落都多了一层空间的想象,每一个你去过的异乡都好像叠加在家的影像上面。
当你在他乡过的太久,每天的节奏或快或慢,你忘记了家的影像的时候。你或许忘记了回家的感觉。也没有想要停下脚步,望一望家的方位。
越是走近,你越是开始怀疑。你也忘了自己是不是想要回家。每走近一步,你都感觉到一份熟悉的味道,好像翻开一本一直合着的书,一打开便是扑面的时间烘烤了纸张的味道,沁在空气中穿透了嗅觉。心想,为什么还要撩拨自己的那根心弦。习惯了他乡陌生的气味,好像他乡也已经是故乡,那里的气味麻醉了你的神经,虽然总是陌生的味道。你心想,我不想回家。
Nick Mulvey他唱,我不想回家。
可是当你真正踏上那熟悉的泥路沙路石板路,你又会不会允许那种五味杂陈的气味围绕你怀抱你呢?
披头士唱,随它去,let it be。但其实他们的每一个是不是想要放下一切,随它们呢?
或者说是不是还是谎言说得比较轻松,歌里的苦甜(bittersweet)要多听几遍的人才能懂呢?